(三)第二次公聽會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以書面或言詞陳述之意見,本次會議記錄將函寄各位,並將回應及處理情形列入會議記錄函寄各位,並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屏東縣政府、竹田鄉公所及村長辦公處公告周知。
www.wra.gov.tw